时间:2025-09-01来源:东莞市科学技术局、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
各镇街(园区)科技主管部门,松山湖社会事务局、水乡管委会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、滨海湾新区社会事务局、各镇街(园区)政务服务中心,各有关企业:
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,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,现根据《东莞市科技局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》(东科〔2021〕57号),开展2025年度东莞市众创空间、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加速器的认定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单位应符合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要求(详见附件1、2、3)。
二、申报时间及流程
(一)申报单位填报
本项目采用在线申报,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9月1日—9月22日17:00项目申报人按通知规定登录申报平台“企莞家”企业综合服务平台(网址:zwfw.dg.gov.cn/dgecsp),点击“我要享政策”—“申报”—搜索事项“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”,选择办理项“申报认定”,跳转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,在线填写申报书,并按要求上传附件资料。完成上述操作后,由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审核提交至属地科技主管部门。如果有企业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,请各镇街(园区)政务服务中心做好网办导办指引工作,积极引导企业通过“企莞家”平台进行线上申报。
(二)镇街推荐
各镇街(园区)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28日17:00,须对属地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初审,出具审核意见并推荐至市科技局。
(三)形式审查
市科技局将于10月1517:00完成网上形式审查。
(四)网上提交盖章材料
1.经市科技局线上审核通过后,在系统上审核状态显示“已受理电子材料”的申报单位,须在系统下载带编码水印的申报书,并在封面页、审核意见表页及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(企业法人须在审核意见表页指定位置签名),于10月22日17:00前上传已盖章的申报书扫描件至网上申报系统,再次提交属地科技主管部门。
2.各镇街(园区)科技主管部门下载企业已盖章的申报书扫描件,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于10月29日17:00前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,再次推荐至市科技局。
(五)组织评审
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评审工作,评审环节包括书面评审和现场考察等环节,有关要求另行通知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在孵企业数量统计截至2025年7月30日。
(二)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负责,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。
(三)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,请留意申报状态并及时向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报备。
四、申报咨询联系方式
(一)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联系电话:0769—22831332。
(二)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服务电话:0769—88756626。
(三)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刘攀,联系电话:0769—22831403。
(四)“企莞家”平台技术咨询联系电话:0769—12345转3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东莞市众创空间申报要求.docx
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
2025年9月1日